各校外教学点:
为做好青岛大学2025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士学位申请范围
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5年1月和6月毕业的本科毕业生(含高中起点本科、专科起点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条件
申请我校2025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应达到以下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道德品行良好,掌握本学科、本专业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和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2、完成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经核准予以毕业,无考试作弊记录,且所学课程平均成绩70分以上(含70分)。因各种原因未取得本科毕业证者无申报资格。
3、对照教育部令第34号《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青大教字〔2023〕33号《青岛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未出现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达到良好以上,且经过学校评阅教师审核通过的。
4、学位主干课成绩合格。
5、学位外语成绩达到要求。
三、学位外语成绩要求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学生在申报学位前符合下列条件即认定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
1、在籍期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及以上笔试成绩合格、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425分及以上。
2、在籍期间参加省级学位外语(含第二外语)考试成绩合格。
四、材料收取
1、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向所在校外教学点提出申请,各校外教学点将学位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至jxjyjxb@qdu.edu.cn,电子表格以“站点名称+学位申报汇总表”命名。学位申报汇总表纸质材料打印盖章后以PDF格式发至邮箱。
2、学生个人学位外语成绩单,须在“青岛大学继续教育在线”平台提交,无需提交纸质版成绩单;参加山东省学位外语考试的学生无需提交学位外语成绩。
材料上报截止时间:2025年5月26日
电话:0532-88908817
五、维普毕业论文管理系统申报
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学生,同时还需要在维普毕业论文管理系统内进行申报并由指导老师对学位论文审核(具体通知前期已发)。
青岛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