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况及函授站基本情况
山东省烟台护士学校,1914年由美国长老会创建,1926年成为中华护士学会会员学校, 1990年更名为山东省烟台护士学校,现校址烟台市芝罘区四马路56号。
学校为山东省独立建制的国家级重点中等专业护士学校、山东省规范化学校、省级护理专业实训基地,省优质特色中等职业学校、省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示范院校。学校先后被评为国家红十字模范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校园。现有教职工141人,其中正高级讲师9人,高级讲师37人,讲师52人,双师型教师62人。
山东省烟台护士学校与青岛大学于1993年开始联合办学,承办成人医学及护理专业专科函授教育;2001年开始承办成人医学及护理专业本科函授教育;现为青岛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烟台函授站, 30年携手育人,为社会培养专本科医学、护理专业函授毕业生累计近3万名,连续获得优秀函授站称号,现有函授在校生350余名。
学校共有30个标准多媒体教室,1个实验中心(内设60个实验室、10个实验准备室),3个计算机机房。能够为函授面授教学安排固定的授课教室,提供良好的理论、实训及电化教学条件。学校现有烟台市毓璜顶医院、烟台山医院、烟台中医院、海港医院等20余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为教学实习基地,为临床实习提供了保障。授课教师队伍稳定,业务水平精湛,为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提供有力保障。
我站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肃传承青岛大学办学的优良传统,不断改革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坚持按职业教育的规律办学,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理念,努力培养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较高的技术应用能力、较高的岗位适应能力的行业专业人才。
二、组织机构健全,强化垂直领导,规范管理
学校重视函授站管理,在接受主办院校的领导下,现为校长主管函授站的全面工作,副校长分管函授具体工作,并下设一级科室:成人教育办公室,现配置专职工作人员5人,负责招生、学籍和教学管理工作,分年级安排专职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四级管理模式。我站在认真学习国家、省教委、上级院校关于函授教育纲领性文件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实际,制定本函授站相关管理规定,如《成人教育管理制度》《成人教育办公室工作职能》《成人教育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成人教育办公室管理人员岗位职责》《班主任岗位职责》等,做到“有规可查、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有例可行”。坚持“以育人为本”、“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关键,贯彻“以教学为中心,以保证教学质量”为基础,不断完善管理措施、提升管理水平。
三、“六位一体”规范招生与教学管理,严控管理流程,确保函授教育质量
(一)招生工作到位
我站积极面向我校应往届毕业生和烟台地区各级医院从业人员作好生源调查和招生宣传工作,招生宣传中,使用主办院校的招生简章,无虚假宣传,无违规招生行为。成教办全体工作人员强化服务意识,全程督办学员的的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成人高考、成绩查询等工作,收集学员个人资料,直到学员被上级主办院校录取,注册分班。
(二)学籍管理严谨
遵守学籍管理规定,严格审查学生的入学资格;学籍注册所需材料准备齐全;并有专人负责学生学籍管理、教学服务平台管理,及时上报填写核对学籍信息。
(三)教学计划合理
每学期严格按照青岛大学的成人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按照教学大纲中的课程安排、授课学时要求,制定规范的实施性教学计划和教学进度表,及时上报高校审查、备案,并严格按照既定教学进度表和教学计划开设课程,做好课程安排,面授计划发放到每一个函授学员手中,及时高效地安排面授。
(四)教学管理规范
我站通过多年探索,形成了一整套完善的函授教育教学工作组织流程:
1、重视学员的德育教育:函授站为营造良好学风,提高教学效果,保证教学质量,每次在函授学生注册入学时,都对学员进行成人学历教育思想教育和函授学习方法教育。让学生认识到函授教育是以自学和面授结合的学习形式,函授学生必须认真自学,完成自学作业和测验作业,认真参加面授和考试。
2、严控教学管理流程:重点做好两方面管理:①学生管理:实行班主任跟踪管理,学员注册后,学习期间的事物由班主任负责管理。②教学管理:依据课程安排、教学大纲、《学员手册》等文件具体安排学员的学习进度、选择授课教师、组织教学及学员考勤、考试工作。以学员为中心,抓质量,求实效,以制度促人,确保每位学员学有所成,学有所用。
通过自学、面授、网上学习、实习等教学环节的实施,学员较好地掌握了课程的内容,考试成绩优秀和及格率较高;学员在工作中反馈的情况,学员运用所学理论知识指导工作实践,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效果明显。成人学历教育要在实践中摸索,在摸索中不断提高质量,善于开拓创新。
(五)文件存档齐全
函授站做到教学管理文件(教学计划、面授教学安排表、教学进度表、考试安排表、单科成绩表和总成绩表等)“真实、及时、齐全、规范”,并及时存档。
(六)财务公开透明
我站函授教育收费由学校财务部门具体管理,实行的是“集体领导、统一管理”体制,严格遵守财务规章制度、财务公开制度,函授教育所有收费项目、标准,按照主办院校部署,严格按教委、财政局和物价部门制定的规定执行,无乱收费现象;教材按照上级院校提供的教材版本布置学生,征订自愿,使用规范;面授、考试期间函授站和学员未发生事故和严重违纪行为。
四、接受主办高校监督管理
我校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学院组织的年度工作会,接受主办院校各方面的指导,讨论该年度各个函授站工作开展的情况,讨论解决各函授站在工作当中遇到的问题,并部署安排下一年度的函授工作。
在以后的教学管理中,我站会进一步切实加强函授站的建设,扎扎实实地做好函授站的日常教学管理工作,保障并不断提高成人函授教育的办学质量。
联系电话 :夏宁13573556815